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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警中掀起向邹立源同志学习热潮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

干警中掀起向邹立源同志学习热潮

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司法局,局直各单位:

最近,根据市委夏书记、宣传部孙部长指示精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组织市直主要媒体对保税区二十里铺司法所所长邹立源同志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向全市宣传推广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市局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警深入学习邹立源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邹立源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深入落实市局关于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典型培树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学习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要以典型培树宣传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精神动力,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为构建平安和谐大连做出新的贡献。

一、及时组织学习媒体相关报道,认真搞好座谈讨论

529,大连电视台新闻频道《大连新闻》播发了对邹立源同志和市局领导的专访节目;531,大连日报刊登通讯《一个司法所长的公道人生—记保税区二十里铺司法所长邹立源》,并配发题为《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评论员文章。同时,大连电台、大连晚报、新商报、半岛晨报、天健网等市直媒体,也陆续对邹立源同志的事迹予以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利用党委(支部)会、干部大会和党小组会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媒体报道文章,广泛开展座谈讨论,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从邹立源同志“多年来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己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忠于职守,勇于担当的先进事迹和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平凡岗位上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充分认清自身担负的职能使命,增强新形势下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认清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所面临的紧迫形势和繁重任务,自觉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法律需求,促进和谐大连、平安大连建设。各单位要注重收集党员干部学习邹立源先进事迹的反响,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市局组宣处。

二、以学习邹立源同志为牵引,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要深入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向邹立源同志学习的《决定》和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典型培树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向邹立源同志学习活动牵引全系统典型培树宣传工作的广泛开展,促进“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履职能力大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持续深入;牵引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扎实开展,促进司法行政党的建设。要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司法行政管理的探索和实践中,发现、培树和宣扬更多富有时代意义、为广大群众所普遍认可的先进典型。要针对司法行政各行业特点来培树和宣传典型,把学典型、创典型活动覆盖到全系统各行业、各个工作岗位,全员参与,形成群体,蔚成风气。要认真筹划开展本单位本部门典型培树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丰富实践载体,通过大力培树和宣扬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为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夯实思想和人才基础。

三、把学习热情转化为内在动力,高标准做好当前工作

邹立源同志先进事迹所体现的精神内涵,是全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缩影,也是司法行政职能赋予全系统各行业各领域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普遍要求。要把学习邹立源同志所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高标准作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精神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法治大连、和谐大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树立务实、公正、廉洁、高效的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要充分发挥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职能作用,落实党的教育改造挽救方针,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水平,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业界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律师执业方式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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