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今天是:
金州区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大连市金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大金政发〔2006〕65号)和《金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大金政发〔2008〕6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与干部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软环境建设的综合效应,做到以公开促效能,巩固并扩大“行政效能年”建设成果;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公开促和谐,推动“和谐金州”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软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考核,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打造“阳光政府”,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行政权力实现规范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考核内容
    2008年政务公开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机构建设及工作部署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有详细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认真落实和执行。
(三)主动公开的内容及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情况。按照《条例》规定,科学界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及时、全面予以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符合《条例》要求。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及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便民资料等公开载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五)政策咨询件解答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答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交办的政策咨询件,并按要求提供涉及该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
(六)“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参与“政务公开日”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七)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上报情况。及时向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上报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质量较好。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办法
1.2008年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存档,提出整改意见,年度考核时视整改情况核减相应分数。
2.2008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如下:
优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
良好: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较好成效,群众比较满意,综合评分80以上不满90分;
合格:能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基本满意,综合评分60以上不满80分;
不合格: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综合评分不满60分。
(二)考核程序
2008年政务公开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11月10日—11月19日,被考核单位进行自我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11月20日—12月9日,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听取情况汇报、明察暗访、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3.12月10日—12月20日,考核小组综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经区政府审定后下发通报。
四、组织机构和奖惩
    2008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由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从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考核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参加。
区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格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说明,并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区政311室),联系电话:87692655,邮箱:jz_zwgk@dl.gov.cn
附件:金州区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主办   金州区信息产业局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1533号     电子邮件:jz_xxcyj@dl.gov.cn